自2018年全国性宗教团体倡议各场所开展“四进”活动以来,福泉山道教协会及福泉太极宫积极响应,使得协会教职人员和信众的家国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得到了增强,近期为进一步推进“四进”活动走深走实,积极发挥道教活动场所在学习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引领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社会方面的重要阵地作用,践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定走与中国特色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促进道教健康发展,贵州省...
2022年6月12日晚,福泉山道教协会暨福泉太极宫全体教职人员在黔南州道教协会会长钟云龙道长、福泉山道教协会副会长邓时贵道长的主持下,在论道堂开展“崇俭戒奢”主题学习会。本次学习主要围绕倡导传统美德,反对不良风气;倡导环保实用,反对贪大求奢;倡导修身养德,反对奢靡之风;倡导简约适度,反对铺张浪费及与道众文化学习、修养提升这五个方面进行。期间,邓时贵道长对“崇俭戒奢”的内涵做了详细阐述。邓道长...
2021年9月18日上午,福泉山道教协会、福泉太极宫积极响应省、州、市有关部门的号召,认真贯彻《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1 年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在太极宫论道堂开展了对于《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学习,由福泉山道教协会副会长邓时贵道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副会长邓道长对“一...
道教宫观管理办法《道教宫观管理办法》是中国道教协会为加强道教宫观管理,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保障道教活动正常进行,更好地服务信众制定的办法。道教宫观管理办法(2010年6月23日中国道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2015年6月29日中国道教协
《全国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团体管理,促进宗教团体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团体,是指信教公民自愿组成...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